什么是歐式建筑

2016-04-16 09:24 來源: 裝修保障網 作者:一玖一貳裝飾 閱讀(

  在這里就說明下一些歐式建筑風格的特點,都是我從網上收集來的:

  洛可可風格

  洛可可風格是一種建筑風格,主要表現在室內裝飾上。18世紀20年代產生于法國,是在巴洛克建筑的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

  洛可可風格的特點是:室內應用明快的色彩和纖巧的裝飾,家具也非常精致而偏于繁瑣,不像巴洛克風格那樣色彩強烈,裝飾濃艷。德國南部和奧地利洛可可建筑的內部空間非常復雜。

  洛可可裝飾的特點是:細膩柔媚,常常采用不對稱手法,喜歡用弧線和 S形線,尤其愛用貝殼、旋渦、山石作為裝飾題材,卷草舒花,纏綿盤曲,連成一體。天花和墻面有時以弧面相連,轉角處布置壁畫。

  為了模仿自然形態(tài),室內建筑部件也往往做成不對稱形狀,變化萬千,但有時流于矯揉造作。室內墻面粉刷,愛用嫩綠、粉紅、玫瑰紅等鮮艷的淺色調,線腳大多用金色。室內護壁板有時用木板,有時作成精致的框格,框內四周有一圈花邊,中間常襯以淺色東方織錦。

  洛可可風格反映了法國路易十五時代宮廷貴族的生活趣味,曾風靡歐洲。這種風格的代表作是巴黎蘇俾士府邸公主沙龍和凡爾賽宮的王后居室。

  巴洛克建筑

  巴洛克建筑是17~18世紀在意大利文藝復興建筑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一種建筑和裝飾風格。其特點是外形自由,追求動態(tài),喜好富麗的裝飾和雕刻、強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橢圓形空間。

  巴洛克一詞的原意是奇異古怪,古典主義者用它來稱呼這種被認為是離經叛道的建筑風格。這種風格在反對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調和表達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對城市廣場、園林藝術以至文學藝術部門都發(fā)生影響,一度在歐洲廣泛流行。

  意大利文藝復興晚期建筑師和建筑理論家維尼奧拉設計的羅馬耶穌會教堂是由手法主義向巴洛克風格過渡的代表作,也有人稱之為座巴洛克建筑。

  手法主義是16世紀晚期歐洲的一種藝術風格。其主要特點是追求怪異和不尋常的效果,如以變形和不協(xié)調的方式表現空間,以夸張的細長比例表現人物等。建筑史中則用以指1530~1600年間意大利某些建筑師的作品中體現前期巴洛克風格的傾向。

  羅馬耶穌會教堂平面為長方形,端部突出一個圣龕,由哥特式教堂慣用的拉丁十字形演變而來,中廳寬闊,拱頂滿布雕像和裝飾。兩側用兩排小祈禱室代替原來的側廊。十字正中升起一座穹窿頂。教堂的圣壇裝飾富麗而自由,上面的山花突破了古典法式,作圣像和裝飾光芒。教堂立面借鑒早期文藝復興建筑大師阿爾伯蒂設計的佛羅倫薩圣瑪麗亞小教堂的處理手法。正門上面分層檐部和山花做成重疊的弧形和三角形,大門兩側采用了倚柱和扁壁柱。立面上部兩側作了兩對大渦卷。這些處理手法別開生面,后來被廣泛仿效。

  巴洛克風格打破了對古羅馬建筑理論家維特魯威的盲目崇拜,也沖破了文藝復興晚期古典主義者制定的種種清規(guī)戒律,反映了向往自由的世俗思想。另一方面,巴洛克風格的教堂富麗堂皇,而且能造成相當強烈的神秘氣氛,也符合天主教會炫耀財富和追求神秘感的要求。因此,巴洛克建筑從羅馬發(fā)端后,不久即傳遍歐洲,以至遠達美洲。有些巴洛克建筑過分追求華貴氣魄,甚至到了繁瑣堆砌的地步。

  哥特式建筑

  哥特式建筑是11世紀下半葉起源于法國,13~15世紀流行于歐洲的一種建筑風格。主要見于天主教堂,也影響到世俗建筑。哥特式建筑以其高超的技術和藝術成就,在建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哥特式教堂的結構體系由石頭的骨架券和飛扶壁組成。其基本單元是在一個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做雙圓心骨架尖券,四邊和對角線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頂。采用這種方式,可以在不同跨度上作出矢高相同的券,拱頂重量輕,交線分明,減少了券腳的推力,簡化了施工。

  飛扶壁由側廳外面的柱墩發(fā)券,平衡中廳拱腳的側推力。為了增加穩(wěn)定性,常在柱墩上砌尖塔。由于采用了尖券、尖拱和飛扶壁,哥特式教堂的內部空間高曠、單純、統(tǒng)一。裝飾細部如華蓋、壁龕等也都用尖券作主題,建筑風格與結構手法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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